英国的教师专业标准是一个完整的标准系统,是一个全国性、分层次、系统的教师标准群,其制定是当今英国政府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较为有力的措施之一,在其国内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也受到其他国家的广泛关注。
一、英国合格教师品行的构成要素
早在近代,英国著名教育家洛克就认为,教师的责任在于培养良好的习惯,怀抱德行和智慧,在学生向善的时候,给他力量、活力和勉励。他认为,作为教师,学问是第二位的,而道德准则是第一位的。做教师的人,自己应当具备良好的教养,随人、随时、随地都有适当的举止和礼貌,具有一个严谨的人和一个学者的性格。
英国具有一贯重视教师个人修养的传统,普遍认为,教师的品性对学生的方式和态度是最有力的教育手段。1972年颁布的《詹姆斯报告》奠定了现代英国教师体系的基础。1994年,师资培训署的成立,标志着全国范围内教师教育教学质量标准体系的形成。1998年颁布的《教师:迎接变化之挑战》使教师专业化问题成为英国教育关注的焦点。
英国教师教育的培养目标是:通过提供高质量的培训课程,使每个师范生都成为自信、能胜任、善理解、高效率的合格教师,而且在教师教育过程中,重视教师道德品质及养成是其一贯保持的传统。
2007年9月颁布的《英国教师专业标准》由证书教师专业标准、初任教师专业标准、骨干教师专业标准、优秀教师专业标准和资深教师专业标准五个模块组成,对各个阶段教师的专业发展进行了全程规划,将教师从职前到入职和在职的发展整合起来,把教师的发展纳入了“一体化”的进程。
作为合格教师的主要品行应包括:
首先,在教师职业道德方面。作为合格教师,他们应该是热爱教师职业生涯,具有为教师生涯献身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