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国家的教育系统是其经济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支柱。我国已经意识到教育创新的巨大作用和战略性意义,并将其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决策。但在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设中,教育创新整体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系统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创新政策体系尚未建立,教育创新政策和法律法规不健全、政策不协调、政策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还比较严重,科研与教育二元分离的制度安排尚未解决,大学的基础研究功能及其他功能还未得到充分有效发挥,科研与教育资源无法有效地相互整合及实现优势互补,高层次创新人才严重匮乏,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和养成批判性思维能力的教育创新文化氛围尚未形成,这一切都制约了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阻碍了我国向教育强国迈进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进程。我国于2006年2月9日发布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提出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标。一般来说,创新型国家至少具备四个重要特点[31]:①创新投入高,国家的研发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一般在2%以上;②自主创新能力强,国家的对外技术依存度指标通常在30%以下;③科技进步贡献率要在70%以上;④创新产出高,目前世界上公认的20个左右的创新型国家所拥有的发明专利数量占全世界总数的99%。但由于教育创新体系尚未纳入我国国家创新体系之中,教育创新体系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基础性和战略性地位还没有得到充分体现,所以我国的教育创新政策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教育创新政策体系的缺失导致我国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过程中遇到了诸多问题和挑战,主要是教育创新与国家自主创新战略失衡,高校知识产权创新管理体制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综合体制建设方面与国家自主创新战略要求相差甚远,具体表现为:我国大学中还没有普遍设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技术转让部门,以充实知识产权人才信息,明确处理解决产权纠纷的体制;同时,在对大学知识产权部门进行评价、促进大学知识产权活动信息的公开透明、充实知识产权相关活动经费方面也很不够。[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