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上浏览到这样一则报道,事件的经过大致如下:
2005年13日晚9时30分许,北京同仁医院急诊走廊,来京找工作的37岁齐齐哈尔人王建民因无钱治病,在离急救室10米外的厕所旁嚷着“疼、救命”声死去。事前,120救护车曾两次送王到该院。同仁医院急诊主任称,之前为王检查没有生命危险情况下,医院不便给患者垫钱而拒绝治疗。后病情加剧王再次被送到了同仁医院。经过检查后,医生对民警说没有生命危险,钱送来了才能治疗。随后,王建民独自躺在担架上。13日凌晨王在一楼走廊里不停喊疼和救命,“病人都没法休息,也没医生管他。”知情人称,当晚7时30分,王躺在厕所门口的担架车上不停地喊“疼、救命”,大口大口吐黑血,走廊墙壁上都是血点。后来医院保洁工把血迹擦干净。晚8时30分许,一楼一名护士怀疑不再喊疼的王已死亡,通知了一名保安。保安立即通知了有关医生,随后两名医生检查确认王建民死亡,立即报警。东城东交民巷派出所民警很快赶到了现场。
表面上看来,这个事件中相关的每一个人都在按部就班地做着各自该做的事情:120急救车一次次送病人来、医生照例检查、民警也不时到场,还有旁人不时关切性的围观。好像这个世界的每个人都在尽各自的责任,但就是没有一个人真正把他当成一个人,一个有着生命危险的垂死的病人,因为他的生命与其周遭的每个人都没有实质性联系,大家都只是履行公事,尽各自的职守。一个活生生的人终于在离急救室10米外的地方,在所有人的尽职尽责的关注中眼睁睁地死去。
这件事情发生在一个以“救死扶伤”、呵护人的生命为天职的神圣的地方,发生在以文明、人道自居的当代所谓现代或者后现代社会,简直就是一个巨大的讽刺。这件事情让我们首先看到的是社会弱势者在生存边缘的无奈与无助,即我们的社会远没有建立起一种弱势者基本生存权利的机制,或者可以说我们的现行体制对于弱势者而言就是不道德的体制。医院作为立足于市场经济之中的主体,以追求自身正当利益为目标,在社会没有给医院提供必要的保障机制的过程中,要求医院来承担救死扶伤的义务似乎有些勉为其难。所以,在这件事情中,医院只是作为这种体制的忠实实践者,可以堂而皇之地为自己的不作为提供道德的辩护。正因为如此,问题的关键在于体制的改良。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现行的并不道德的机制毕竟是由一个一个的人来承担,是一个一个的人在面临着一个生命垂危的同胞,体制的遮羞布无法掩盖个人德性中的冷漠与缺失,体制的缺陷并不足以勾销个人道德上的过错,我们每个人毕竟是作为能动的个体而存在,而且体制本身的完善有赖于个人德性的努力。也许,这是一种无过错或者说可以推卸过错的过错,但正是这种可以推卸过错的过错,构成一种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平庸的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