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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教育测量研究法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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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两节内容介绍了教育测量研究法的基础知识,本节将介绍教育测量研究法的具体实施,主要包括测验的编制、测验的选择、测验的使用以及测验在教育领域的应用等内容。

一、测验的编制[19][20][21]

测验是教育测量的主要工具。为了在教育科研和实际应用中充分发挥测验的功能和作用,必须编制出各种高质量的测验。

不同性质、不同用途的测验,其编制过程与方法是不同的,但由于测验原理大体相同,因此,编制测验的基本程序也大体一致。

(一)明确测验对象、目标和用途

1.明确测验对象

明确测验对象就是要明确编制的测验是用来测量谁的,即用于何种团体。因此,需要了解被试的性别、年龄、职业、受教育程度、民族、文化背景等情况,才有可能编制出合适的测验。

2.明确测验目标

明确测验目标就是要明确编制的测验是用来测量什么的,是能力、人格,还是学业成就。不但要明确测量的目标,还要对测量的目标加以分析,转换成可操作的术语,即将目标具体化。例如,德若伽提斯(L.R.Derogatis)为了测量人的心理健康状况,根据人们广泛的精神症状,包括躯体感觉不适、情绪、情感、思维、意识、人际关系、生活习惯、饮食睡眠等内容编制了症状自评量表(SCL—90),测量因子包括十个。

躯体化:主要反映被试的身体不适感,包括心血管、胃肠道、呼吸等系统的不适,及头痛、背痛、肌肉酸痛及焦虑等其他躯体表现。

强迫症状:主要指那种明知没有必要,但又无法摆脱的无意义的思想、冲动、行为等表现,反映临**的强迫症状群。

人际关系敏感:主要指个人不自在感和自卑感,尤其是在与他人相比较时更突出。

抑郁:主要指忧郁苦闷的感情和心境,反映与临**抑郁症状群相联系的广泛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