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以来,我省以农村义务教育为重点,义务教育规模进一步扩大,教育发展的水平进一步提高。2005年,全省105个县(市、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从根本上保障了广大少年儿童义务教育的基本权利。2005年,全省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99.54%,小学的毕业生升学率99.56%,初中阶段适龄人口入学率97.78%。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水平进一步提高,全省现有特教学校65所,在校三类残疾儿童19159人,大多数30万人口以上的县都建起了特殊教育学校,全省随班就读实验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80%以上,残疾儿童少年职业教育取得较好成效。高中阶段教育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初中毕业生升学率60.51%,高中阶段毛入学率45.01%。
“十五”以来,我们重点抓了以下方面工作:
一、重点指导,分步推进,不断深化农村“以县为主”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2000年,我省在全国率先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取消农村教育费附加和农民集资,农村义务教育政府投入严重不足和社会投入渠道丧失等问题凸显,催生了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改革。2001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国办发\[2002\]28号),首次明确:农村义务教育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围绕这一新的体制,我省从“保安全、保运转、保工资”着手,以撤销乡镇教办,建立乡中心校、建立财政部门监管的县级教育结算中心和县教育人才中心(“一破三立一建”)为重点内容,积极探索义务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和职责明确、政令畅通、人财事相统一协调的运作机制的建立,通过重点指导、分步推进,典型示范,不断深化改革,逐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为全面推进义务教育政府办的投入保障机制的建立,我省目前正在青阳、金寨两县试点,并取得阶段性经验。义务教育开始由多渠道投入向以政府投入为主转变,由“农村教育农民办”开始向“农村教育政府办”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