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续夯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础
我省坚持优先发展,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重中之重,在全国做到“五个率先”:率先实施城乡同步免费义务教育;率先推进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率先推动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率先探索保障弱势群体学生公平接受义务教育;率先建立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机制。
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坚实基础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策保障逐步到位,义务教育“重中之重”的地位得到较好体现
2006年,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开始实施,省政府及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确立工作目标,整合教育资源,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07年起,省政府开始将城乡同步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列为历年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2008年以来,省委、省政府每年都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列入年度重点工作。2009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意见》,其明确提出坚持分级负责、分步实施和分类指导、区域推进的原则,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实现全省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入学机会均等,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办学条件差距明显缩小,区域内学校之间教育教学质量、整体办学水平相对均衡,初步建立起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和制度体系。市、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也都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具体方案,落实工作资金,强化工作举措,全力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经费保障逐步到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力度不断加大
2007年春季开始,我省城乡同步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并将义保机制改革、危房改造、免费发放教科书等纳入民生工程,自此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逐年提高,超过了国家制定的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人均公用经费的基准定额标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免费教科书补助标准也相应提高,中小学校舍维修长效机制基本建立,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得以完善。为确保资金及时到位,我省制定实施了资金拨付月统计通报制、义保机制改革独立督察员制度、工程推进责任制和考评制以及责任追究制,有力地推进了义保进程。义保政策实施以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运转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学校可以将更多的精力用于提高教学质量,投入教育管理和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