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人类生命个体追求“生命最优”或“幸福生活”,“独立”品质的承载是不可或缺的。
怎样培养人类生命个体“独立”品质?一是让生命个体生长在“自由”的时空中;二是让生命个体生长在具有“独立”意识的环境中;三是生命个体主动生成并建构自身的“独立”意识与行为能力;四是生命个体获得与储备自身承载“独立”意识与行为能力的“合作要件”。
教育者及各级教育组织,要更多关注人类生命个体的“核心智能”的开发与利用。但是不要忘记,理想教育文化追求的目标是人类生命个体的幸福生活!
其实,每个生命个体都是独立的生命个体,但值得说明的是,“独立”的生命个体并不排斥与其他生命个体或非生命个体之间的联系。之所以选择“独立”的概念,作为生命个体追求幸福生活的必备要素,是因为生命个体只有真正的“独立”,才是生命个体本身,才能实现理想教育文化的目标——追求人类生命个体幸福生活。
如果审查自然界中的每一类物质,之所以成为该物质,都是因为相对另一类物质的“独立”存在。当然,物质的“独立”并不排斥物质之间的联系。如果审查同一种类的某单个物体,之所以成为该单个物体,也是因为相对另一个单个物体的“独立”存在。倘若进一步对单个物体再细分,只要能进行无限地分下去,总能找到单个的、能够“独立”存在的(哪怕是有条件限定的存在)、具有某种性质的所谓“基本粒子”。譬如2012年,欧洲核子研究中心发现的希格斯玻色子——“上帝粒子”的“独立”存在。所以,不仅在宏观上存在用“独立”标记的事物,而且在微观上也需要用“独立”标记事物,因此,“独立”,不仅是宏观世界作为“单个事物”存在的属性,也是微观世界作为“单个事物”存在的属性。也就是说,“独立”是一事物存在的属性。一事物之所以被称之为该事物,一定是“独立”存在的,否则,不能称之为该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