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我们讲的“审美”,一定是在生命个体参与下的、唤醒生命个体沉睡着的艺术同情和形式欣赏能力的“意象世界”或“审美世界”,进而激励生命个体在现实生活中践行美。
生命个体的“审美世界”就是生命个体“美”的感受。
人类生命个体如果用审美的眼光和心胸看待世界,品味知识、工作与生活,必将充满着美好的情趣与诗意的生活!
在讨论“审美”概念之前,要界定清楚“审美”概念的内涵。我们讲的“审美”,是指生命个体在“审美世界”中的审美活动,是在审美活动中体验美、感受美、践行美——实现生命个体“生命最优”或“幸福生活”。
之所以选择“审美”作为生命个体追求“生命最优”或“幸福生活”的重要概念元素,是基于生命个体从诞生之日起,在建构生命个体自身——第一结构系统之外,始终与第二结构系统要素建立关系态,实现生命个体自身第一结构系统各要素历史经验关系记忆或现实经验关系记忆的生长与建构。而人类生命个体现实经验关系记忆的建构,均离不开生命个体对“感觉”概念的建构。譬如“疼”“香”“辣”“压”“拉”“打”“红”“绿”“黑”“白”“低沉”“响亮”等。而“感觉”概念的形成,来源于人类生命个体对自身“感觉”概念表达的需要,亦即进行“意象”的建构。当生命个体发生“疼”“香”“辣”“压”“拉”“打”“红”“绿”“黑”“白”“低沉”“响亮”等——“感觉”时,生命个体就通过相对应的“感觉概念”——“意象”,给予“疼”“香”“辣”“压”“拉”“打”“红”“绿”“黑”“白”“低沉”“响亮”——“感觉”等各种表达。
也就是说,凡是人类生命个体表达出来的感觉,都是生命个体对感知对象“情感”化的混合体,以此形成的知觉、表象其实质是生命个体的“意象”,只不过是“情感”程度及方向不同罢了——有的以潜隐的方式,有的以外显的方式,生命个体究竟取决哪种方式呈现“意象”,关键在于生命个体对“意向”对象建构“意象”的倾斜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