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目标
掌握人的身心发展的内涵及其基本规律。
一、人的身心发展的含义
基于人是一个自然实体又是社会实体,是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统一的本质规定,在教育学领域,人的发展便自然归于身体和心理两个方面的发展上,即人的身心发展。所谓人的身心发展,指的是一个人从出生到成年期间在身心两个方面所发生的积极变化,即个体在身心诸方面及其整体结构与特征的连续不断的变化过程。
关于人的身心发展问题,一般可以从两个角度来考察:一是从人类起源、进化及人类发展的历史进程来考察;二是从个体人的发展的不同阶段来考察。历史唯物主义主要是从人类历史进程的角度来研究人的发展,从个体的发展来考察人的发展则是教育科学的任务,主要指从童年期到青年初期(7岁至18、19岁)的个体身心所发生的积极变化。
人的身心发展是全面的渐进完善过程,它既有生理属性的发展,更有其社会属性、精神属性方面的不断丰富和完善。个体人的发展包括个体从出生到死亡的全部变化过程。这单纯的量变,包括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从旧质到新质的变化、完善过程。因此,发展包括量变和质变两个方面。“成长”一般多用于身体、心理方面的变化过程,“发展”多用于心理、精神、性格方面的变化过程。“成长”一般意味着因细胞繁殖而导致的身体量的增加,“发展”则包括生理方面由一种形态转变为另一种形态,也包括心理方面反映活动范围的扩大、反映方式的改善和提高的过程。
人的身心发展身体方面所发生的积极变化是指个体有机体的健康发育和体质的不断增强。身体健康发育的标志是各项生理指标合乎健康的标准。不达标准和超标准都是不健康、不正常的表现。心理方面所发生的积极变化也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认知因素的积极发展变化,如感觉的精确性、知觉的全面性、记忆的理解性、思维的深刻性等;二是各种非认知因素的积极发展变化,如情感、意志、兴趣、需要以及个性等的发展变化。上述这些发展变化的对象化则表现为学生知识的扩展、技能的提高、能力的增强、思想品德的不断成熟和个性品质的逐渐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