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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课程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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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目标

熟悉几种典型的课程定义,举例说明不同课程类型的利弊,了解不同课程理论流派的主张。

随着西方课程理论的引进和我国课程理论与实践的不断发展,课程逐渐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和关注。伴随着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推进,理解课程的含义成为一个重要的理论和实践课题。

一、课程的基本概念

我国“课程”一词最早出现在唐宋年间,在宋代朱熹的《朱子全书·论学》中有“宽着期限,紧着课程”“小立课程,大作功夫”等,这里的课程是指功课及其进程,并没有涉及教学方面的内容,只是学习内容的次序和规定。

在西方,“课程”(curriculum)一词最早出现在英国教育家斯宾塞的《什么知识最有价值》一文中,他对人的完满社会做了划分,并明确提出了“科学知识最有价值”的卓越见解。“课程”源于拉丁文“currere”一词,意为“跑道”(race-course)。根据这个词源,最常见的定义是“学习的进程”(course of study)。

对课程做一个明确的界定,是了解课程的基本前提,也是课程理论与实践相沟通的必不可少的环节。然而,由于课程本身是复杂的并不断发展变化的,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因此对课程的定义莫衷一是。我们将具有广泛影响和代表性的课程定义进行了归纳,列举几种典型的定义来加深大家对课程的认识。

(一)课程即学科

在古代,便有将课程等同于教学科目的传统。孔子以《诗》《书》《礼》《乐》教弟子,开创了我国分科课程的先河,不仅如此,还对科目的价值进行了论述;儒家学派也提出礼、乐、射、御、书、数“六艺”课程;欧洲中世纪的课程有文法、修辞、辩证法、算术、几何、音乐、天文学“七艺”。这种对课程的定义和理解在今天也较为普遍,指的是一个学科或者所有科目,如“语文课程”“小学课程”等,课程的价值取向是以知识为中心的,课程被视为学科的内容或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