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目标
识记学生的本质属性,理解学生的权利与义务,领会学生的时代特征以及其在教育过程中的地位。
作为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实践,必须以科学、全面地认识学生为前提。那么,何谓“学生”?《现代汉语词典》将其解释为:“在学校读书的人”或“向老师前辈学习的人”。由此可见,学生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现代汉语词典中的解释,前者即为狭义的学生,后者为广义的学生。我们这里研究的是狭义的学生,即在大中小学、幼儿园等正规学校中专门从事学习活动的人。
一、学生的本质属性
(一)学生是人
学生是人,具备一切人皆有的共同属性,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学生是完整的人
与一般意义上的人一样,学生是既具有进行新陈代谢的生理生命,又具有意识活动的价值生命的完整生命体。在教育活动中,学生不是单纯的学习者,而且体验着全部的教育生活。如果不能从完整人的意义上认识学生,教育活动就容易脱离学生实际,造成学生人格的分裂和生命的缺损。把学生作为完整的人来对待,就必须反对那种割裂人的完整性的做法,还学生完整的生活世界。现代教育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和谐发展为目标就是对学生完整生命意义的追寻。
2.学生是具有能动性、主体性的人
人的生命与动物的生命不同,动物只有一种本能的生理生命,但人的生理生命只是人生存的生物前提,人的生命更在于他的意识性活动。人不是被动地生活在现实生活中,人总是以其自身特有的能动性、主动性创造和满足自己的物质需要与精神需要,并用以发展自己的身心。因此,教育不能把学生当作消极被动地接受教育影响的人,而是把他们当作认识的主体、发展的主体、学习的主体。教育不是压制他们的主体性,而是为他们主体性的发挥创造条件,从而使他们自觉参与到教育过程中来,促进他们精神的主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