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社会中,受过不同程度教育和以不同方式接受过教育的人越来越多,“教育”这个词也成了生活中的常用词。一提起教育,人们总是胸有成竹,似乎凭经验也能知其然,甚至知其所以然。但是,如何从理论上阐发教育,给出一个确切的教育概念,却是古今中外众多教育理论工作者和教育实践者穷毕生精力仍难以回答的问题。
一、教育概念认读
概念是反映对象特有属性(固有的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人类在认识过程中,从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把所感知到的事物的共同本质特点抽象出来,加以概括、凝练,就成为概念。也就是表达这个概念所反映的对象的本质属性,揭示它所反映的对象的特有内涵。给教育概念下定义的过程,就是概括、凝练教育本质属性的过程,也就是揭示教育概念特有的内涵[1]。然而,一方面,教育是个历史的范畴,在曲折悠远的历史长河中,它随社会的发展而发展,随社会的变化而变化;另一方面,教育还是一个发展的概念,它随人们认识事物的手段和方法的改进而不断精进。因此,教育概念是阶段性的、递进的,不是亘古不变的。
在西方,“教育”一词,英文为“education”,法文为“éducation”,德文为“erziehung”,都是由拉丁语“educare”而来。“educare”又是从动词“educed”演变成的,“e”在拉丁文中有出的意思,“ducěre”有引的意思。因而,“教育”一词亦有引出之意[2]。
即使在著名教育家或教育思想家那里,对教育的认识和看法也是有差异的。夸美纽斯说:“教育在发展健全个人。”杜威认为:“教育就是经验的不断改造。”“教育即生长。”斯宾塞坚信:“教育就是自我发展。”“教育是完美生活之预备。”桑代克提出:“教育是人类需要的满足。”赫尔巴特断言:“教育的全部问题可以用一个功能——道德——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