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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教育目的确立的哲学理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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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目标

了解教育目的确立的三种哲学方式。

教育目的问题可以称为教育领域内异常复杂又异常重要的问题之一,正如英国教育哲学家怀特(John White,1934— )在《再论教育目的》中所言:“在他之前,似乎还找不到一部比其《再论教育目的》这本书更长的论著。这一事实显然与该论题的重要性极不相符。”因此,怀特猜测说:“这个主题是不是大的难以涉足,它是不是与终极价值关怀、社会利益以及人类在宇宙中的位置等错综复杂的基本问题交织在一起,以至于鸿篇巨论也难以把他阐述清楚呢?或者与之相反,这个问题是不是不值得一提呢?或许谈论教育目的的问题达不到任何效果,要么因为我们谈论的结果是主观上的徒劳。”[38]怀特的两种猜测均引人深思,翻看历史上的哲学著作,可以看出,关于教育目的的表述可谓是浩如烟海,不同的哲学家和教育家从自己不同的哲学立场出发,来阐述自己关于教育的基本主张,对什么样的人才是教育的理想模型进行展望。并且,历史上的不同国家和地区,在国家的建设和民族的发展中,对于其实施教育要培养的人才的质量与规格也有自己的设想与规定。这不仅引发我们的思考,教育目的的价值基础与价值源泉是什么,这些表述不同,思想各异的教育目的是如何确立起来的呢?纵观各位思想家、教育家确立自身教育目的的过程,可以看出,这些教育目的的确立基本上遵循以下三个基本的途径。

一、从演绎哲学角度

(一)从演绎哲学角度确定教育目的的典型代表

所谓从演绎哲学的角度确立教育目的,即是指从思想家或教育家的哲学体系出发,把教育作为其哲学体系的组成部分,从自身哲学思想角度谈论对教育的根本观点和看法从而得出教育目的基本主张的思想路线。可以说,这种教育目的确立的方式是对于教育目的应该是什么的最为经典的回答方式,它的发展具有源远的历史,很多的哲学家和教育家都是通过这样的方式来确立自己的教育目的的,如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古代理性主义教育哲学、夸美纽斯等都是当时回答教育目的是什么的典型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