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目标
理解知识的基本概念,明晰知识的类型,了解知识的演进历程。
“依据哈佛大学谢弗勒的看法,知识论在讨论五个基本问题:什么是知识?何种知识最为可靠而重要?知识的来源为何?应如何追求知识?什么是传授知识最好的方法?”[1]本章讨论的正是谢弗勒命题中的一些问题。教育离不开知识,知识是教育的源泉和根本。知识的内涵、类型复杂而多样,其演进带有时代印痕。因此,明确知识的基本内涵,对知识的基本类型进行划分,了解知识的演进历程,就成了首要解决的问题。
一、知识的基本概念
所谓知识,在英文学界“多用episteme,泛指人的一切阅历、见闻与学习心得。具体包含着学识、智能、有系统的体系三个方面的含义”[2],而关于知识的研究则是“episteme”与“logos”的结合,即“epistemology”,译为知识论,又译为认识论。
知识
知识是人类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我的交互作用过程中的观念成果。传统哲学中知识的定义为:能被充分证实的真的信念。而现代知识作为构念,和情感感性、情境氛围、主观意志发生了很多交融,知识的内涵变得模糊起来,在不同语境中知识拥有不同的语义要素。
在《说文解字》中“知,从口矢”。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中指出:“识敏,故出于口者,疾如矢也。从中可获得的信息有:第一,有其内容;第二,可外传;第三,了悟;第四,意向……‘识,常也,一曰知也,’段玉裁补充云,‘常,当为意字之误也……心有所存谓之意。’从中我们可以获得的信息有:第一,意味着记存于心;第二,与知同意。”[3]“知识的定义是人类认识的成果或结晶。包括经验知识和理论知识……知识通常以概念、判断、推理、假说、预见等五种形式和范畴体系表现自身的存在。人的认识(包括才能)属于人的认识范畴,是在后天的社会实践中形成的,是对现实的真实或歪曲的反映……辩证唯物主义则从实践的社会性来了解知识的本质,把社会实践作为一切知识的基础和检验知识的标准……知识(精神性的东西)借助一定的语言形式,或物化为某种劳动产品,可以交流和传递给下一代,成为人类共同的精神文化财富。”[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