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改革中的公平与效率问题[1]
公平与效率问题在人类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普遍存在。按照辩证法的观点,矛盾无所不在,从矛盾运动的双方,往往能发现公平与效率的对立和两难问题。就高等教育学的视角来考察,中国高等教育也存在着大量的公平与效率的问题。本文仅以教育界和社会高度关注的高考改革为例,来探讨高等教育中的公平与效率问题。通过融汇古今的研究,可以看出考试选才中存在着一系列的公平与效率矛盾,在高考改革的各个环节,都会遇到是考虑公平还是侧重效率的问题。充分认识高考改革中的公平与效率问题,对我们全面客观地了解高考、科学地推进高考改革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考试选才中公平与效率
问题的历史考察 公平与效率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追求的两大目标,要维护一个社会的存在和发展,就既要讲求效率,也要追求公平。提高效率、维护公平是人类进步的两大动力。公平与效率是一对从西方引进的现代概念,但中国古代社会也存在着公平与效率问题。虽然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讲究等级的国度,但另一方面也是一个注重以考试来进行公平竞争的社会,考试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一部中国考试史,实际上是一部中国人追求公平与效率的历史。古代中国对公平曾有过不懈的追求,并出现了“至公”的理念。在考试选才方面,甚至可以说中国是一个过度追求公平的国度。
考试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公正,从隋唐至明清的科举时代,许多人将科举考试看成一种“至公”的制度。不管科举是否真正做到“至公”(实际上,世上没有绝对的公平),至少成熟期的科举考试从制度上说是提倡公平竞争的。唐宪宗元和三年(808年),白居易在主持制科考试的复试时便说自己“唯秉至公,以为取舍”。[2]唐宣宗大中元年(847年)复试进士敕文也声称“有司考试,只在至公”。[3]科举考试“至公”观念到宋代以后有所发展,特别是普遍采用弥封和誊录法之后,其公平性与客观性进一步得到保障,以至欧阳修认为:“国家取士之制,比于前世,最号至公。……无情如造化,至公若权衡。”[4]元明清时期,各省贡院中都有一座名为“至公堂”的建筑,将“至公”理念具体化,也是考试公平性的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