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周礼·保氏》,古人入学,“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驭,五曰六书,六曰九数”。由此可知,“六书”之说由来已久,那么,“六书”所指为何?
《汉书·艺文志》云:“古者八岁入小学,故周官保氏掌养国子,教之六书,谓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造字之本也。”这是班固的说法。另《周礼·保氏》中郑众注曰:“六书:象形、会意、转注、处事、假借、谐声也。”然而,上述两种说法只罗列了“六书”包含哪些内容,并未对具体内容加以详述,故流传并不广。所以,“六书”的具体所指,人们一般采用东汉许慎《说文解字》中的说法:
一曰指事。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可见意,上、下是也;
二曰象形。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
三曰形声。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
五曰转注。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
六曰假借。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
许慎不仅对“六书”进行了定义,还列举了例字,而且将“象声”“谐声”改为“形声”,“象事”“处事”改称“指事”,更为清楚和明确,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极大的进步。但其将“指事”置于“象形”之前,则明显不符合文字发展的事实了,而且对“六书”的定义都失于简单,例字也仅列出两个,致使后来的人对此各有各的解释和见解,尤其是“转注”,后人对此的释义,分歧更大。
此外,由于汉字的复杂性及其演变过程中对字体结构的影响,甚至有的汉字会在演变过程中产生讹变,因此,我们并不能简单地用“六书”来分析所有的文字,如象形、指事只能用来解释小篆之前的文字形态;会意也有很大的局限性,且许多形声字由于形体和结构已经产生变化,不能再用一形一声去分析了。由此我们可知,“六书”只是后人总结出来的六种造字、用字的方法,并不是先有“六书”,后有文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