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百所数字校园实验工作的推进中,北京市教委先后开展了以下内容的课题研究。
8.7.1 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规范与建设指南研究
指南中阐明了以下方面的关键内容:
第一,市、区、校在全市中小学信息化建设深入发展过程中,在信息化建设系统化应用方面的协作性、角色及其分工。
第二,明确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的内涵,厘清数字校园建设的内容,在技术系统生成、学校信息化能力提升及其相互适应性支撑等方面形成对中小学数字校园内涵的明确阐述,形成对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全面、科学和深刻的认识。基于对中小学数字校园的科学认识,依托区情、校情,在市级大平台及软件基础设施(含CMIS、北京教育资源网等)、区级云服务、学校深化应用及其个性化和特色化需求应用的开发部署等方面,形成有效的顶层规划蓝图。
第三,形成指导学校开展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的指导方法论,从学校信息化建设能力、学校信息化建设数据体系、学校信息化技术体系、学校信息化业务体系四个方面形成指导一线学校建构数字校园及其应用的理论框架。
第四,建立市级层面的数字校园系统及其应用分级评价,促进全市数字校园建设的专业化、系统化和规范化,建立以“用户体验”为中心的数字校园应用评价制度,引导全市范围数字校园建设融合商业化体系的协作环境。克服“项目化”支撑的信息化实施弊端,形成支撑全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的生态化环境。
从教学、管理、区域推进等不同角度开展调研,对市场教育信息化解决方案和现有数字校园中已用系统进行调研,并依据信息系统体系结构对不同产品与服务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对规范体系各个方面进行动态生成,提出了“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指南”的核心框架,即分级的数字校园发展框架——四级数字校园规范(即基础级,有较深度的应用一至二项;应用级,管理性的应用较体系或教学应用方面有明显的成效;骨干级,教师专业发展中关注信息化教学、教与学方式;示范级,具有明显的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的特征),从而从个体学校数字校园发展层次水平视角给出了框架性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