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务院于2005年12月颁布了《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启动了在中国农村义务教育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改革。这项改革的核心内容是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以下简称“新机制”)。
自2006年西部农村中小学率先实施“新机制”以来,中央和省级政府公共教育投入持续向农村倾斜,农村义务教育总投入以年均32.6%的速度持续快速增长,其中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农村教育投入的比例从2005年的85.3%提升到2010年的97%,而这一比例在2000—2005年的提升总幅度仅为5个百分点。以上数据一定程度上说明,“新机制”促进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稳步快速增长,有力推动了义务教育发展。尽管如此,不少研究者指出,在“新机制”的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1][2]。在公共政策监测与评价成为现代管理重要工具的发展趋势下,对“新机制”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不仅必要,而且评估的时机业已成熟。
“新机制”的实施过程是相当复杂的,既受到来自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差距的影响,又受到历史形成的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影响。对其实施效果必须进行系统的研究,方能得出有效的结论。受教育部财务司委托,由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经济研究所杜育红教授牵头组织团队,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监测与评价”为题立项,对该问题进行了专门研究。课题组对“新机制”实施以来相关情况进行了系统总结,基于公共政策监测与评价的相关理论和工具,综合利用了宏观公共数据库和基线调查数据、融合了定量研究方法和质性研究方法,评价了“新机制”的实施效果和所面临的挑战。作为该课题的研究成果,本书旨在服务于义务教育财政政策的制定与执行,同时为未来评价和监督义务教育财政政策提供了一个基准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