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将根据第4章建构的评估“新机制”实施效果的指标体系,从“新机制”经费投入维度考察和评价“新机制”的实施效果。具体来说,在简要分析调研县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义务教育发展状况的基础上,对调研县的农村义务教育各项经费投入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并评价地方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努力程度。同时,测算教育资源配置的县际差异、校际差异,以评估“新机制”对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影响效应。
项目组主要依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选择了山东、河北、广西壮族自治区三个省区作为调研省,分别代表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中等、较低三类省区,在调研省内部也是按照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中等和较低三个层面确定调查县样本。最终选择了河北省的定兴县和涿州市、山东省的齐河县和寿光市、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融水县和鹿寨县作为基层的调查对象,以2005—2010年为研究年限开展样本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