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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木兰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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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花木兰,一位巾帼英雄,其代父从征的故事就是一首英雄史诗,而王维《辛夷坞》“涧户寂无人,纷纷开且落”则是对山涧中默默无闻,但仍独自散发着幽香的木兰花高贵品格的写照。

我们创建木兰文化,就是在社会改革与飞速发展的大背景下,发掘传统文化的价值,寻找现代思想与传统文化的契合点,用“木兰文化”来提升“巾帼文明岗”创建的内涵与品质,用“木兰文化”来浸润学校管理,提高师生幸福指数,提升教育教学品质。

木兰文化的创建

2012年,学校开始争创全国巾帼文明岗。

巾帼文明岗是以女性为主体,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业绩、展现靓丽时代风姿的女性集体、女性岗位。

1991年,全国妇联与国家教委、国家科委、劳动部等15部委在城镇妇女中联合发起做“四有”“四自”女性、为“八五”计划建功(简称巾帼建功)活动。

为深化巾帼建功活动,1994年,以迎接世妇会为契机,全国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在女性集中的商业、金融、公交、卫生、邮电等窗口行业倡导开展了“巾帼建功岗”文明服务竞赛。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后,为进一步贯彻全会精神,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全国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在全国广大妇女中开展了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树行业新风为目标的“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

“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是以提高妇女素质为目标,以倡导职业文明为核心,以行业管理规范为标准,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以弘扬岗位文明、增加岗位技能和提高岗位效益为重点,以先进典型为导向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是原全国妇联主席陈慕华同志在1988年9月召开的中国妇女第六次代表大会闭幕式上向全国妇女发出的号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