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逻辑概念与判断
一、概念
(一)概念的含义与基本特征
1.概念的含义
概念是反映事物的范围和本质的思维形式,是思维形式最基本的组成单位,也是构成命题、推理的要素。
2.概念的基本逻辑特征
内涵和外延是概念所具有的基本逻辑特征。
(1)概念的内涵。内涵是概念对事物本质的反映。概念的内涵就是指这个概念的含义,即该概念所反映的事物对象所特有的属性。例如,“可再生资源是指人类开发利用后可以短时间内再生、更新并可反复利用的资源”。
(2)概念的外延。外延是概念对事物的范围的反映。概念的外延就是指这个概念所反映的事物对象的范围,即具有概念所反映的属性的事物或对象。例如,“可再生资源包括生物资源、土地资源、水能资源、气候资源等。”
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具有反比关系,即一个概念的内涵越多,外延就越小;反之亦然。
(二)概念间的关系
概念所反映的事物存在着一定的关系,因而概念间也存在着一定的关系。概念间的关系,是从概念的外延来区分的。
概念间的关系有两大类,即兼容关系和不兼容关系。
1.概念的兼容关系
(1)全同关系(同一关系)。全同关系是指两个概念的外延完全重合的关系。从词语形式看,表达全同关系概念的词语是两个反映同一事物的同义词。例如,“美国”与“USA”。
(2)包含关系(属种关系)。包含关系(属种关系)是指一个概念的部分外延与另一个概念的全部外延相重合的关系。例如,“学生”与“中学生”。
(3)包含于关系(种属关系)。包含于关系(种属关系)是指一个概念的全部外延和另一个概念的部分外延相重合的关系。例如,“男同学”与“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