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余年来,众多志士仁人将建设一个自由、民主、法治、文明、富裕、独立的现代化国家作为其人生目标,陶行知便是这样一位民主的热切追求者。陶行知以金陵大学为起点,无论从事平民教育,还是从事乡村教育,以及民族救亡运动,对民主的不懈追求始终贯穿其中。他个人的高尚品德在这一过程中生成,他认为一般人的优良品德形成也必须以民主生活中的主人资格为基础。
一、陶行知民主主张的实践依托
金陵大学上学时,陶行知即受到民族民主思想熏陶,主张民主共和,热心宣传民族民主革命。1911年,陶行知回到徽州任初成立的府议会秘书半年,参与当地的武装起义,起义失败后又回到金陵大学继续其学业。当时担任南京留守的黄兴经费支绌,只能倡“国民捐”纾困,陶行知积极参与,1912年5月24日,邀请苏州东吴大学学生来南京联合举行运动会,以售票集资所得充“国民捐”。
在金陵大学较为自由民主的环境里,陶行知生成了人生观。1914年新年,他在《金陵光》发表新年社论《民国三年之希望》:希望“文官,不贪财、不因循、不争门户,戮力经襄国事”。希望“武臣,严纪律、重人道、不矜功、不嚣张,为义战,不为暴戾”。他的毕业论文《共和精义》贯穿了倡导民主共和,反对专制横威的思想,认为“真自由贵个人鞠躬尽瘁,以谋社会之进化”。特别强调“法律之内有自由,道德之内有自由”,“自由平等所在即责任所在”。
新文化运动向中国人灌输现代公民和自由、法治、宪政、理性等基本观念。为了实现民主思想的启蒙,陶行知于 1917年回国,宣传实验主义,实行学生自治,参与发表《我们的政治主张》,倡导建立公开的政府。1926年,在北伐炮火中创办晓庄学校,开展乡村民主实验,组织联村自卫,引导村民通过“议决取水”学习民主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