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大众的生命”究竟具有怎样的性质呢?陶行知认为“大众的生命”存在于“动”之中,你不能不承认它的存在。他指出:“生命遇着对敌,必起而奋斗”,“我要自由!我要奋斗!”[74]“生命”体现在“动”之中,它对压迫自己的实力展开坚决的斗争,以此来改变自己的生活环境。如陶行知所说的那样,“人是会变的。传统的教师会变成革命的教师”。[75]人们的这种变化趋势就是朝着陶行知所说的这种历史发展、进化的方向变化着的,就是对不同的人进行重新的改造,造就出能体现各种不同价值的“大众”来。“生命”存在于“动”之中,人民“大众”自然产生的这种“动”必然会促使他们去改变生活,去开拓新的生活领域,去为自由而斗争。
由于上述原因,所以陶行知主张要使“大众”充分认识自己的生活,特别是要使他们在实际生活中认真地掌握社会的各种关系,为促使“做”的“行知行”的进一步完善而创造条件。这好比“生命”的“种子”,“必得让它用一些时间深藏在谷里,潜伏在地中慢慢去吸收水分、肥料、空气”,等发芽后又必须“让它吸收阳光”。[76]正因为如此,“工学团”没有去沿袭旧式传统教育和改良主义的教育观和它的办学方式,而是提倡“生活即教育”“社会即学校”的教育观。这种“大众生命”作为“变化、斗争”的基本条件,加上“生活即教育、社会即学校”的观点就构成了陶行知所说的“工学团”的“三种境界”。[77]这样,“工学团”就可以看成是“有生命的潜伏,有生命的自由,而且是有生命的奋斗”[78]的集团,在“工学团”中,“大众的生命”“静默如地下的种子。自由如空中的鸽子。猛勇如斗虎的狮子”。[79]
以“大众的生命”作为基本的绝对的价值,来保护“大众的生命”,使“大众”内在的“动”得到充分的体现,以此来促进“大众”生活的不断发展完善。正如上面所分析的那样,在这一过程中,“工学团”以“集团”的形式不断地求得发展,它自己应该把握的具体内容必须包括生活中的各种社会关系。这就是说,采用与生活的双重内容相协调的方式,来保证“静止”农业社会现有村落“集团”和“生活”中“教学做合一”的全面发展,通过这一发展过程,促使社会向“变动”的农业社会方向发展,并使自己形成一种新的“集团”形式。“工学团”应该具有这两个方面的作用。“大众”“个人”置身于这个“工学团”的内部矛盾之中,它通过自身的努力来正确地处理周围的各种社会关系,促进“教学做合一”的全面发展,这样,不仅大众个人得到了提高,而且也使“集团”发生了变革,使“工学团”这一集团朝着“变动”的农业社会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