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我国各地区监狱系统普遍开始重视对各类服刑人员的心理状况测查、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干预。有研究者对近10年发表的涉及我国服刑人员SCL-90测查数据的文献进行了统计再分析,结果显示我国服刑人员心理健康状况普遍较差,男性服刑人员心理健康水平显著低于女性,社区服刑人员心理健康状况要优于监狱服刑人员。服刑人员的心理健康状况没有显著的地理差异,除了在“躯体化”和“强迫症状”两个因子上表现出轻微恶化的迹象外,近10年来总体而言较为平稳(王首道,吕川,2015)。王玉学等(2008)选取420名泰安市某监狱男性服刑人员,采用SCL-90评价其心理健康状况,结果发现服刑人员各项因子得分均高于普通群体,有心理问题的人数占55.08%,其中44.39%的服刑人员达到了严重心理异常的程度。
我们在监狱、强制戒毒所等开展志愿者活动的时候发现,较多服刑人员是由于爱的缺失、贪欲、被抛弃、缺少安全感等原因而走上犯罪道路的。有相当一部分服刑人员入狱后对监狱、干警、社会乃至心理辅导有着非常强的抵触心。有研究者指出,服刑人员可能在犯罪前就存在心理问题,犯罪行为作为负性心理刺激,也可能导致其心理状况的异常。处于监狱环境,服刑人员如果采取消极的认识和应对方式来应对当下的处境,就可能导致更多的心理卫生问题(史梁,唐茂芹,2011)。
所以,我们认为将箱庭疗法引入监狱、强制戒毒所等场所,对服刑人员进行心理咨询与心理疏导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心理咨询在监狱中的开展
长期以来,我国对服刑人员的心理健康问题进行关注与干预相对较少,通常采用教育改造的形式来管理、影响服刑人员,如集体教育、个别教育、社会教育和监区文化教育等(孙文立,2015)。其中,集体教育是最普遍且常用的教育形式,主要表现为把监狱中的一个监区或整个监区的服刑人员集中组织起来,进行统一的思想教育,其形式有集中报告、讨论、学习某些材料。个别教育是指监狱针对个别服刑人员的思想与行为问题等而开展的面对面教育。社会教育是监狱利用社会力量,如学校、社会团体、党政机关、知名人士等对服刑人员进行的思想教育。监区文化教育是指在监区开展各种生产活动、文艺活动、学习活动等对服刑人员进行的文化熏陶教育。传统的教育改造多以管理、改造为目的,以服刑人员的改造积极性、思想觉悟、认识水平(如对自己罪过的认知与反省)等为主要的评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