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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习共同体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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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体”(community)最初是一个社会学概念,源于德国学者滕尼斯(Tonnies)于1887年在《共同体与社会》一书中采用的德文“gemeinschaft”,原义指共同的生活。其核心是“忠诚的关系”和“稳定的社会结构”。滕尼斯发现个人在共同体中会形成更强有力的、结合更紧密的关系。当代意义上的共同体,是指由有限数量的人组成的社会群体,其中的成员“在同一种社会关系中形成自己的信念和价值观,以某种群体的活动显示其存在”[27]。即当一群人相互交往,相处时间较长,并形成了一套共有的习惯和习俗,互相依赖共同完成某些目的,就构成了共同体。

20世纪90年代,美国卡内基教学促进基金会(The Carnegie Foundation for the Advancement of Teaching)前主席博耶(Boyer),提出了将基础学校建设成为学习共同体的构想。[28]自此,“学习共同体”(learning community)的概念在教育界开始兴起。人们从不同的角度对其有不同的界定,但有学者研究发现:凡是以社会协商的方法建构知识的团体都可称为“学习共同体”。学习共同体既是一种学习者群体,也是一个系统的学习环境。对于一个学习共同体的成员而言,其周围的成员及其共同的实践活动、共同的话语、共同的工具资源等,就构成了一个学习的环境。在这样的学习环境中,学习者面对一个真实或虚拟真实的、富有挑战性的任务,有机会获得来自环境的给予,包括教师、同伴、甚至校外专家的帮助和支持,有机会通过适应性的学习方式(包括模仿、接受、自主探究等)达成重要的学习目标,也有机会通过支持他人的学习而逐步形成自己主体的身份,从而促进个人智慧和自我的健康成长。[29]

圣吉(Senge)在《第五项修炼》一书中提出了建设学习型组织的五项技术,即系统思考(systems thinking)、自我超越(personal mastery)、心智模式(mental models)、共同愿景(shared vision)和团队学习(team learning)。[30]在校本课程开发过程中,教师组建成的学习共同体,主要有以下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