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课程更加关注的是过程而非结果。校本课程不是由教师编写、形成教材,然后再由教师执行的物化的、静止的、僵化的文本形态,而是师生在教学过程中共同创生的,鲜活的、过程性的、发展着的形态,课程开发、课程实施与课程评价是三位一体的。校本课程不是外在于学校,而是学校办学理念、发展定位与家长及学生的需求等发展背景的融合;校本课程不是外在于教学,而是课程与教学统一的融合体。校本课程开发的过程,是教师组织校本课程教学的过程,同时也是教师评价和改进课程的过程,课程的开发、教学与课程的评价是自然统一的。因此,校本课程开发中的课程评价就是对教师自身开发历程进行评价的过程,是对开发过程的一种质量的监控过程。
基于以上认识,校本课程开发中的课程评价贯穿课程开发实施的全过程,其评价对象即不同阶段校本课程开发的工作内容。斯基尔贝克认为,校本课程开发一般经历五个阶段:学校首先必须分析情境;然后依据情境分析的结果拟订适切性目标;同时建构适切性的课程方案;最后进行解释、交付实施;并进行追踪与方案的重建,[72][73]见图6.1。
图6.1 校本课程开发五个阶段
为此,校本课程开发中的课程评价对象和内容主要包括:对校本课程开发的情境与目标定位的评价、对校本课程开发方案的评价、对校本课程实施过程的评价、对校本课程实施效果的评价。评价的意图不是为了证明,而是为了改进。通过评价,保证校本课程的质量,提高校本课程的内涵品质,满足学生多样化的发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