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图书馆馆藏中最早的关于校本管理的著作是2001年由台北心理出版社出版的郑燕祥著的《学校效能及校本管理:一种发展的机制》,这本书是2002年由上海教育出版社引进并在大陆出版的。2002年黄葳主编了《校本管理研究丛书》,这是一套关于中小学学校管理研究的丛书。在检索到的相关著作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2009年王全、陈太忠等著的《校本管理》。这本书以21世纪学校变革的主要趋势之一“校本管理”为主要对象,涉及理论介绍与系统梳理、实务分析与操作建议。全书吸收了西方管理理论成果,借鉴了西方校本管理的经验,阐述了校本管理的源起、动因、内涵、特征、发展历史、模式、价值取向等内容。校本管理最早在大陆出现,是由我国中生代教育管理学家高鸿源教授由香港引介过来的,1992年他发表在《教师教育研究》上的文章《香港推行“校本管理”的计划与争论》介绍了香港校本管理的做法,对香港校本管理的背景、内容及争论做些简单的介绍与分析。1999年《比较教育研究》和《清华大学教育研究》等学术期刊分别发表了《美国中小学的“校本管理”改革探略》和《校本管理:澳大利亚的经验》等这样的文章,详细地介绍了国外校本管理的先进经验,开启了我国校本管理研究的新纪元。21世纪以来我国有关校本管理的研究呈现出新的特点。在结合了我国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情况下,学校不断推行校本管理,校本管理理论在我国得到了一定的运用和发展。这为我国全面研究校本管理积累了不少实践经验。
的确,校本管理思想起源于西方20世纪80年代的学校改革运动,许多学校在这种新的管理理念的引导下,对学校的管理工作进行了重大变革,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著名的校本管理学者戴维(David.J.L)在总结了校本管理的实践后给校本管理做了两个界定:第一,学校是主要的决策单位,其决定和决策应该尽可能在最低层做出。所以,学校在经费和管理方面的自主权应该增加,学区教育中心办公室的控制应该减少。第二,有效的改革不仅需要依赖于外部程序,更多地需要有关人员的决策参与。变革不是外部强加的结果,而是来自于内部的需要。这一界定为许多研究者和实践者所引用。马兰、奥格瓦、克兰兹等给校本管理下了一个著名的综合性定义:“校本管理从概念上可以看做是控制结构的一种选择形式,是一种权力下放形式,这种权力下放把具体的学校看做是教育质量和效率提高的基本单位,把决策权分散看做是激励学校进步并使学校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手段。在财政、人事和课程等方面的一些正式的决策权力授予并分配给学校现场成员,建立由校长、教师、学生家长以及学生和社区及社区居民组成的正式的组织结构,以各种董事会、委员会、小组等形式,使现场成员直接参与学校的决策。”拜雷(Bailey,W.J)在其著作中把校本管理定义为:“校本管理或学校现场管理通常可以定义为一种参与决策过程,参与决策的人员对要贯彻的决策负责任。”雷诺德(Reynolds,Larry J.)认为:校本管理具有三方面的含义:“第一,具体的学校当局代表对学校的人事、预算和学科等学校的教育事项进行决策;第二,一个包括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学生以及社区成员在内的管理小组在学校层采取参与决策模式;第三,校本管理可以促进学校层在学校改进的努力中提高学校领导水平。”郑燕祥认为校本管理应是:学校的成员具有相当大的自主权和责任承担,为了学校的长远发展,他们运用资源解决面对的问题及进行有效的教学。[5]另外,在综合国外学者的观点上,黄葳认为:校本管理可以理解为是以学校为主体的管理,具体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学校是办学的主体,有关学校办学自主权应下放给学校;第二,学校管理目标和任务是根据学校自身的特点和需要来确定的,而不是上级或外部强加的;第三,学校成员参与决策和管理是有效地实现学校目标的基本途径;第四,学校决策者对自己的决策及其执行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