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有效学习与教学——9种学习方式的变革

第二节 学习方式的知识观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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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理论假设

知识问题与教育、学习关系甚密,“我们关于知识和认识方面可能存在许多问题的回答,对我们教育者如何思考与行动将有重大影响”[1]。教师的知识观念导致了多种多样的教育实践,影响着学生学习方式的选择。我们若把知识主要看做表现在文字之中并靠文字获得,那么,我们就会向学生提供种种书籍和讲述,并要求他们交上写满文字的作业和测验,久而久之,学生也会形成相应的知识观念,并采取相应的学习方式。换言之,有什么样的知识观就可能有什么样的学习方式,学习方式隐含着一定的知识观假设,知识观比学习方式更为基础,它是构成学习方式的内在前提。学习方式的知识观基础可从杜威的“做中学”与布鲁纳对“发现法”的倡导中窥见一斑。

在杜威看来,知识与行动密切相关,“人们最初的知识,最根深蒂固保持的知识,是关于行动的知识;比如,怎样走路、怎样谈话、怎样读书、怎样写字、怎样滑冰、怎样骑自行车、怎样操纵机器、怎样运算、怎样赶马、怎样售货、怎样对待人,等等,不可胜数”[2]。因此,儿童应从自身的活动中进行学习。同时,杜威还批评将知识看成是确定的事实和真理的观念,在他看来,知识不过是一种资料、工具、手段,是探索的结果和进一步探索的资源。因此,课程教材不能被当作某种固定不变的、儿童经验之外的东西,它只能在儿童的主动作业中,作为儿童改造经验的材料与手段而加以使用,儿童只能在“做中学”,即在活动中、探究中、经验中学习与生长。以倡导“发现法”著称于世的美国教育家布鲁纳在《论认识》一文中指出:“知识是我们给经验中的规律性予以意义和结构而组成的一个模式。任何知识体系中的观念,都是为了经济地和连贯地表述经验而发明的。”[3]知识是学科专家凭借特定的概念框架而构造的相对独立的领域,每一知识领域都隐含着一些基本的经验模式和概念结构。认识是一个积极的过程,是认识者亲自从事发现的行动。基于此,他主张让学生亲自去经历科学发现的过程,即像数学家那样去建立数学的结构,像历史学家那样去发明历史的模式。总之,杜威倡导“做中学”的学习方式与他视知识为行动、工具,重视知识与经验的关联,强调知识的工具性密切相关。布鲁纳倡导发现法与他视知识为有组织的结构紧密相连,正是对于知识的不同假设、观念导致了他们学习方式上的不同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