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历史知识的分类
历史知识包括:重要的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历史现象、重要的历史概念、历史发展的基本脉络和由内容所反映的历史思维方法,即处理历史资料的方法以及分析、综合、比较、归纳、概括等分析历史问题的方法、历史学习和表述的方法、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观察和分析问题的思维方法。[1]上述关于历史知识的说明,仅仅是举例,并未进行历史知识的分类,因为它缺乏统一的分类标准。
美国心理学家安德森将知识分为陈述性知识和程序性知识,梅耶将知识分为语义知识、程序性知识和策略性知识,就历史学科而言,我们可以把历史知识分为两类:陈述性知识与程序性知识。陈述性知识包括具体的历史知识、概念性的历史知识和规律性的历史知识;程序性知识包括历史思维方法与表达方法。知识类型影响学习方式的选择,由于每一类知识的特点不同,因此学习方式的选择也就不同。
(一)历史陈述性知识
历史陈述性知识指关于“是什么”的历史知识,是对历史事实具体、如实的描述,它属于感性知识的层面,对学生的能力要求主要是记忆。历史陈述性知识具有描述性、概括性,是历史知识学习的基础,主要包括历史事实、历史概念和历史原理等知识。
1.历史事实
历史事实,即具体的历史知识,是指在特定时间、特定地点、通过特定历史人物活动所构成的具体历史事件。比如,1851年1月,洪秀全在金田率众宣布起义,建号太平天国。这里包含着时间、地点、人物和事件。再如,讲授“百日维新”这一历史知识,必须讲康有为、梁启超等维新派人物的思想主张及其反对派的观点。时间从1898年6月11日至9月21日,维新派主张变法,慈禧太后发动政变,谭嗣同、杨锐等六人遇害,史称“戊戌六君子”,最后以失败而告终。这里所讲的历史事实都应是确凿无疑的。同时还应该注意对于所授历史知识的“量”与“面”要严加控制,不可随意增补。上述两例的基本概念,前者叫“金田起义”,后者叫“百日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