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门案的随想
(中国网2007年12月28日报道)前晚,黄冈市红安县上新集镇赵家湾村南陈家湾黎明石灰窑厂内,发生一起特大凶杀案。该石灰窑厂老板夫妇及其妹妹一家三口和三名打工者惨遭杀害,其中最小的遇害者还不到10岁。
又是一个灭门惨案,又是连10岁不到的小孩都不放过。此时此刻,我的内心真的是沉痛,以至于麻木。我不知道说些什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不知道能说些什么。此时此刻,我真的深深地感到作为一个知识分子的无力,无奈。
那惨案中的死者,与我没有任何关系,但真的就与我没有关系?不是,他们都是我的父老乡亲。他们曾经与我共同生活在一片蓝天之下,你、我、他,还有逝去的他们,我们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世界,同时我们又彼此成为对方的世界的一部分。他们的离去,难道不是我们每个人的世界的一角缺失?
一个又一个的灭门惨案,印证了我较长一段时间以来对当下中国社会基本精神生态的判断。我们社会很快会走向物质的发达,至少在整体上走向物质的丰饶,这基本上是没有问题的,但我们要真正走出精神生态的贫困,则可能还需要一个世纪,甚至更长的时间。
究竟是什么在制造着一个又一个的灭门惨案?灭门惨案的罪魁祸首当然是那些当事的凶手,但问题远不止于此。
其实,不管什么朝代、什么国家,都会有人与人之间的积怨。恶性案件在任何社会都难以避免,但问题在于,再恶也还是有个底线。这就是所谓“冤有头,债有主”,一个人的报冤偿债,更多地针对那冤之“头”,债之“主”,而不涉及无辜之人,特别是儿童和妇女,这或许就是所谓黑之“黑道”。行恶也应该有行恶的“道”,这个“黑道”正是对为恶底线的保护,黑道之人同样需要以“黑”之“道”来守护他们作为人——恶人,但还是人——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