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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说人与自然之间的道德话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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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生态(环境)伦理学从西方传来,悄然进入我们的视野之中。从那时开始,人们就对环境伦理学如何可能展开争论,探讨其是否逾越了伦理学的理论界域,是否会跌入“自然主义谬误”的困境中。此后,又围绕着环境伦理的建构是以人类中心主义为基础还是以非人类中心主义为基础展开了广泛的争论,其中几个相关核心概念和命题,诸如“自然价值”“自然权利”“生态正义”等,都引起了国内理论界的高度重视和认真探讨。

1992年,刘湘溶教授撰写出国内首部《生态伦理学》(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专著,大致提出了生态伦理学话语的基本框架:一个出发点,即我们究竟应当以什么东西作为根本标准去判断人类与自然交往活动的合理性,只能是人类的整体利益;两块基石,一块是自然价值观,一块是自然权利观;三大规范,即合理生产、人口节育、适度消费。

时至今日,就全球范围而言,环境问题恶化的趋势并没有缓解,反而有加重的迹象。与此同时,西方生态伦理学在关注现实环境危机的基础上,不断寻求在理论深度和问题广度上的深入与拓展,生态伦理学逐步摆脱伦理思维的抽象性,而以某种程度上的强有力的姿态向现实渗透,如今已成为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精神支柱与价值导向,并通过社会教育和文化宣传等手段转化成人们实际的生存意识与行动理念。

我国也同样面临着环境继续恶化的问题,在此背景下,人与自然之间的道德话语究竟该如何细说。刘湘溶教授在其原有框架的基础上又作了进一步丰富与提升的探讨,其著作《人与自然的道德话语——环境伦理学的进展与反思》就是他进一步探讨的尝试。全书在一般性地描述生态伦理学的发展历程和当前生态伦理学所面临的背景的基础上,逐一拓展了原著中的一个出发点,两块基石,三大规范,并增补“教育论”一章。跟原书相比,我们可以明显地发现作者试图在提升生态伦理学的理论层次的同时,也在努力走出抽象的理论思辨,而寻求对现实环境伦理问题的深层关照,并试图把这种关照引向对人们日常生活意识的渗透,直接对企业责任、清洁生产、绿色产品、人口增长与人口质量等与国计民生相关的问题做出伦理学的深度解析与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