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一天,某中学的学生在上学的路上遭遇车祸,死两人,伤三人。为此,教育局火速下令各中小学学生一律不准提前到校。接到通知,学校立刻宣布,学生欢呼雀跃。路上,有几个同学遗憾地说:“哎,他们怎么不早点死呢?否则我们也不需要吃那么多的苦、受那么多的罪。”学生的无情真让人欲哭无泪。
案例二 某校一班主任工作兢兢业业,爱生如子。可就在中考前几个星期突然病倒,被确诊为“肝癌晚期”,弥留之际,她多么希望能再看一眼自己的学生。为此,校长发动全班学生捐款,为她买点礼品,并利用星期天去看望班主任。可哪里知道,学生表现出一脸的冷漠和不情愿。有的同学私下嘀咕道:“我没钱,上次已经捐过了。”有的同学说:“我不去,星期天还要去补课。”有的同学说:“星期天我要去亲戚家吃饭。”有的同学说:“我不去,听说这病会传染的。”还有的同学竟然干脆说:“反正就要死了,以后也不会再教我们了,不去也罢。”冷漠,可怕的冷漠。
这种案例在今天并不少见。幸灾乐祸,甚至落井下石,这种行为的出发点是他人与我是没有关系的,或者说他人与我的关系只是一种功用的关系,如果说他人对我有价值,那跟我就是有关的,这就是他人的使用价值化。这实际上是唯我论的、极端利己主义的生命姿态,正是以自我中心的、利己主义的生命姿态导致了冷漠行为的发生。问题在于,这种利己主义的生命姿态的依据又是什么?
我们今天的孩子们更多地生活在个人的感官经验之中。基于生命自然的快乐原则成为生命的基本原则,快乐是以肉身感官为载体,这导致审美愉悦中的感性主义。与此同时,他们思考问题总是从自己所能看得见的利益出发,形成思维中的俗世化的经验主义,孩子思考问题是基于个人的经验和自幼形成的生命习惯。正是基于感性审美主义、功利主义、享乐主义之上的利己主义生命姿态导致孩子们丝毫不顾及他人,甚至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不幸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