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教育改革开放40年:高等教育卷

第三节 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制度改革

字体:16+-

一、教学组织形式改革

所谓教学组织形式,是指教学活动中师生相互作用的结构形式。[39]常见的教学组织形式主要有班级授课制、贝尔—兰喀斯特制、道尔顿制、协作教学、开放教学、复式教学、文纳特卡制、设计教学、个别教学等。改革教学组织形式,就是要改革传统的班级授课形式,在尊重学生个性差异的基础上,采取多种途径培养学生的自主性和创造性。新中国成立后,为适应批量生产社会主义建设专门人才的需要,我国的高等学校全部实行的是班级授课制,班级的组建是以系为单位进行招生和培养的。教学采用统一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采取同样的教学进度。这种教学组织形式适应了当时的需要,但忽视了学生的个性差异,妨碍了学生独立思考能力、独立工作能力的培养,培养的学生必然出现“千人一面”的现象。同时,这种教学组织形式还存在统得过多、限制过死、要求过急的弊端,不利于调动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这种“大一统”的思想一直持续到改革开放之前。

改革开放之后,在班级授课制的基础上,我国在各级各类学校相继实施了一些新的教学组织形式,如小组教学、本科生科研计划、多媒体教学、个别教学等。1985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增加实践环节,减少必修课,增加选修课,实行学分制和双学位制,增加自学时间和课外学习活动,有指导地开展勤工助学活动,等等。”这实际上就是希望在班级授课制之外,能够增加学生选择的机会,培养个人的兴趣和能力。1993年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重视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注意发现和培养有特长的学生……高等教育要进一步改变专业设置偏窄的状况,拓宽专业业务范围,加强实践环节的教学和训练,发展同社会实际工作部门的合作培养,促进教学、科研、生产三结合。”1999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智育工作要转变教育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积极实行启发式和讨论式教学,激发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的意识,切实提高教学质量。要让学生感受、理解知识产生和发展的过程,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创新思维习惯,重视培养学生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团结协作和社会活动的能力。高等教育要重视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普遍提高大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2001年颁布的《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工作的若干原则意见》指出:“要深化专业设置、学籍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学分制;探索跨专业、跨院系、跨学校选课制;建立健全第二学士学位、主辅修制等教学管理制度,形成高校人才培养多样化的新格局。”2004年颁布的《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宣布,要“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继续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这些政策性文件对于改变传统单一的教学组织形式、采取多样化的教学组织形式具有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