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管理学中的木桶原理,装水的容量取决于桶壁最短的木板。因此,找出科学的扶弱途径,既解决了公平问题,又提高了效率。
(一)高等教育收费制度改革的重点
根据教育经济学中的成本分担原则、利益获得原则和能力支付原则,向学生收取一定的学费,不仅可以从总体上促进社会公平,而且可以增加高等教育投资的总量,使更多的人接受高等教育。因此,在高等教育阶段进行收费改革是必需的,但问题的关键是学费标准的合理性和可能性,以及学费使用的方向性。
学费政策的确定,应该兼顾培养成本与人均GDP(或人均收入)的双重约束,如培养成本的25%和人均GDP的20%两方面的限定,再辅之以必要的学生资助措施。
从现状看,目前的高校收费标准已到了居民家庭,尤其是农村居民家庭承受能力的极限。2013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6955元,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896元,大学学费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8%,占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56%,大学学费依然偏高。[15]在此情况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否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已引起社会各界的普通关注。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政府也逐步建立起了以奖学金、学生贷款、勤工助学基金、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简称“奖、贷、助、补、减”)为主体的多元化的资助体系。
今后工作的重点:一是确定学生的培养成本。确定与学生培养活动相关的程度是成本核算的首要原则。二是健全以助学贷款为主的学生资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三是明确学费的基本流向为学生培养,包括用于教学及较多地返还给贫困学生。四是不同的教育层次对学生资助的重点不同。本专科教育阶段侧重于公平,即优先资助贫困学生;研究生教育阶段侧重于效率,即优先资助有才华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