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政治论的高等教育哲学的反思与调整
截至1976年,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经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十七年的发展和十年“**”,政治论的高等教育哲学指导着高等教育的建设和改革。“以苏联为师”是我国在特殊国际形势下不得不采取的一种策略,尽管它在客观上对于我国的高等教育发展产生过一些积极作用,但是,在某些方面确实对中国高等教育和高等学校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害。如过度专业化,专业划分过多过细;强调专业对口,根据对口专业将高等学校划归对应的部门;过度政治化,将意识形态和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到突出地位;盲目进行院系调整,不顾历史地进行专业分割等。这样做的结果是使某些原本基础很好的高等学校或学科专业遭到削弱。如清华大学的文科和航天学科,原本有很好的基础和历史传统,但通过院系调整,这些学科都遭到巨大的削弱。这样的情况在全国还有很多。对于苏联专业化高等教育理念的反思,其实很早就开始了。1956年,时任中宣部部长陆定一在《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报告中指出:“在学习苏联的时候,我们的学习方法必须不是教条主义的机械搬运,而是要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这一点必须引起注意。否则,也会使我们的工作受到损失。”[4]毛泽东同志早在1957年的普通教育工作座谈会上就指出:“苏联的教材,应当学的就要学,不应当学的就不要学。你们要来一个改革,不要照抄外国的,一定要符合中国的情况,并且还要有地方的特点。”[5]由此可见,我们对于苏联模式的学习还是有保留的。
“**”的十年,既是中国社会极度混乱的十年,也是中国高等教育理念和高等教育实践极为混乱的十年,高等学校遭受了史无前例的破坏。这种破坏主要表现在:第一,高校停止招生,教育质量下降。根据统计,1966—1976年,全国高等学校停止全面招生达6年之久,研究生停止招生达12年之久。[6]大量工农兵学员被招收入大学学习,严重降低了大学教育的质量。第二,大学在人员、设备、资源等方面遭受巨大损失。大批教授被批判、打倒,图书资料被损毁,学生停课,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被打乱。第三,高校,尤其是重点高校,成为政治斗争的舞台。第四,乱撤乱并大学。从1969年10月开始,大批高等学校被裁并、搬迁或撤销,高等学校的数量由1965年的434所减少到1971年的328所,共砍掉高校106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