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学、考、招要有机衔接,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
文件要求,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已经实行初中毕业、高中招生“两考合一”的地区要把《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确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个别没有实行“两考合一”的地区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过渡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现一考多用,避免多次考试,加重学生备考负担。
文件指出,要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完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5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和要求,充分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察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
文件提到,要进一步完善自主招生政策。要给予有条件的高中阶段学校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严格规范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将自主招生的各个环节和录取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考试招生管理。大幅减少、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取消体育、艺术等学生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以江西省为例。2018年4月,江西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公布了《江西省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试行)》,文件指出,江西省将通过试点探索逐步推进,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