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获鹿县被列为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之后,该县教育部门准备再投资兴建一所职业中专。该建设计划与河北省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建立县级综合职业技术学校的构想吻合,得到获鹿县委、县政府的认同和支持。不到一年时间,县里就建成了获鹿县综合职业技术学校(后改名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该中心是将10所利用财政性经费投资但却分散办学的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农民中专、技工学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卫生学校等集中到了一个新的校址而建成的。中心拥有10个专业,7个实验场所,20个教学班,在校生1000多名,占地580亩,建筑面积10000多平方米。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还把大片的农业实验场和几个工厂划归学校,作为专业实习场所。经过一年的运行,获鹿县职教中心显现出强大的优势和活力,较好地实现了县域经济发展中人才需求与人才培养的统一。国家教委和河北省主要领导多次对获鹿县职教中心的建设和教学工作进行考察,一致认为这是推进农村职业教育发展,使之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的成功之举。
1991年4月11日,河北省政府召开省长办公会,决定在全省推广获鹿经验。4月14日,在省政府召开的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参会代表经过充分讨论,通过了建立县综合职教中心的一系列文件。在这些文件中规定,县综合职教中心实行以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主任的校务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文件要求职教中心应发挥多种功能,成为培养、培训人才的基地,生产示范、科学实验、技术推广、经营服务的中心或枢纽。要形成上挂(取得高校和科研单位的帮助和支持)、横联(与有关单位、企业密切联系与合作)、下辐射(将技术与服务辐射到乡、村、户)的办学机制,基本办学条件和规模一般应达到“五个一”,即在校生1000人左右,占地100亩左右的校园,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校舍,用于农业类专业的100亩以上的实验实习基地,年产值100万元以上、年纯利10万元以上的校办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