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重点校政策可以追溯到新中国成立之初。该政策从1953年提出后,虽经历了多次波折,但“有重点地发展”一直是基础教育发展的导向,并成为基础教育发展中举足轻重的一项政策。
1953年6月,根据毛主席“办重点中学”的倡议,教育部在北京召开了第二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提出了《关于有重点地办好一些中学与师范学校的意见》。
1959年,周恩来总理在第二届全国人大会议上提出:“在各级全日制的正规学校中,应该把提高教学质量,作为一个经常的基本任务,而且应当首先集中较大力量办好一批重点学校,以便为国家培养更高质量的专门人才,迅速促进我国科学文化水平的提高”。[3]抓住重点,带动一般,是符合教育事业发展规律的。
1962年12月,教育部发出了《关于有重点地办好一批全日制中小学的通知》。
粉碎“四人帮”之后,邓小平谈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问题时指出:“我们要实现现代化,关键是科学技术要能上去。发展科学技术,不抓教育不行。靠空讲不能实现现代化,必须有知识,有人才”。“抓科技必须同时抓教育。从小学抓起,一直到中学、大学,”“办教育要两条腿走路,既注意普及,又注意提高。要办重点小学、重点中学、重点大学。要经过严格的考试,把最优秀的人集中在重点中学和大学。”
1978年1月25日,经国务院批准,教育部颁发了《关于办好一批重点中小学的试行方案》,指出:“切实办好一批重点中小学,以提高中小学的质量,总结经验,推动整个中小学教育革命的发展。”该政策的颁布直接推动了重点高中的快速发展。
同日,《人民日报》头版刊登了一则题为《教育部决定在全国办好一批重点中小学》的消息,文中提到,教育部颁发的《〈关于办好一批重点中小学的试行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4]搞好教育革命,中小学是基础。切实办好一批重点中小学,以提高中小学的教育质量,并总结经验,推动整个中小学教育革命的深入发展,是具有重要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