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国语学校的出现
20世纪60年代初,在中苏关系紧张,中国与西方国家,以及亚非拉第三世界国家建立了更多外交经贸关系的大背景下,中国急需大量外语外交人才,周恩来总理和陈毅外长决定创办一批外国语学校。
1959年,北京外国语学院附属外国语学校成立;1960年,北京市外国语学校成立。并且从1960年开始,中央和国务院相关部门在国内一些大城市,陆陆续续新建了一批外国语学校。
1960年12月,中央宣传部部长办公会议决定,在几个大城市设立10所左右的外国语学校,并责成教育部提出方案尽早部署。1961年4月,教育部党组根据中央宣传部的指示,提出了《关于设立外国语学校的初步意见》。
1962年8月,教育部给广东、四川、吉林、陕西省教育厅;北京、上海市教育局;北京外国语学院、上海外国语学院、四川外国语学院、西安外国语学院、中山大学、吉林大学发出《关于在若干大城市设立外国语学校的建议》。建议于1963年秋季,除了北京现有两所外国语学校增设小学部和初中部以外,分别在上海、广州、重庆、西安、长春五地各设立一所外国语学校。
1963年3月,教育部党组向中央宣传部作了《关于筹备外国语学校问题的请示报告》,4月30日中央宣传部批示同意,并传达周恩来总理的批示:“请教育部将高、初、小三级各语种衔接,包括学校、班数、学生人数、教师、教材和教学计划,订出五年计划送阅。”
1963年7月,教育部发出了《关于开办外国语学校的通知》,通知指出,我国国际交往日益扩大和社会主义建设各项事业迅速发展,迫切需要培养一批高级外国语人才。培养外国语人才的途径,除了要努力办好现有的外国语院系,大力加强普通中学的外国语教学,并在师资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全日制小学高年级开设外国语课以外,还有必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办一些从小学三年级开始学习外国语的外国语学校。通知中提到要采用与普通中小学校相同的学制,即小学六年,初中和高中各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