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教育改革开放40年:关键数据与国际比较卷

第一节 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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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在1986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到2000年基本完成“普九”,在14年“普九”的艰难历程中,保证每个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成为各地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中国用强大的政府和社会动员能力,用历时20多年的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完成了人口大国积累人力资本的第一步。

一、不断落实九年义务教育机会

和世界上很多发展中国家一样,改革开放之初的中国也是一个积贫积弱的国家,教育机会的普及水平非常低。以改革开放为研究的起点,可以发现,到1986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时候,中国为所有儿童提供的普及的教育机会,还仅限于小学阶段。1990年,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已经颁布4年了,但是,初中阶段的毛入学率还不足70%。这就意味着,当时中国政府能够给适龄儿童提供的初中教育机会只有50%多一点,只有一半多的学生能够获得初中教育机会。

到了1993—1994年,扩大初中教育机会开始“提速”,几乎以每年5个百分点的速度提升,到2002年,初中阶段的毛入学率已经接近90%了,直到2012—2013年,初中阶段的毛入学率才和小学阶段完全相同,真正实现了“普九”全覆盖(见图2-1)。

图2-1 1990—2016年中小学阶段教育毛入学率的变化

当然,在实现九年义务教育机会全覆盖后,保障教育机会的问题仍然存在,但是,问题存在的形式和采取的策略已经完全不同了。当前,义务教育阶段保障教育机会主要体现为:(1)保证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问题;(2)解决初中阶段新的“辍学”问题。

二、义务教育机会分布的制度意义

按照教育发展的阶段特征来说,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已经度过了扩张期,开始进入结构调整期,也就是我国教育政策中经常提及的“内涵式发展阶段”,不同的发展阶段已经使义务教育的核心政策问题发生变化。在扩张时期,义务教育的核心政策问题是应对资源短缺,是筹集和分配教育经费的财政问题。到了结构调整阶段,资源短缺不再是核心问题,结构性问题凸显出来,这时的教育机会问题,变成了优质教育机会的分配,而教育经费的配置标准,不再是稀缺而是高效使用,过多地用于提高教育质量,而教育质量又存在个体和集体质量观的差异,以及不同群体对质量偏好的差异。这时,公共政策的目标越来越不清晰,多目标之间的冲突也越来越需要调整,义务教育需要体制改革,以提高自己满足多样化需求和实现优质均衡的能力,这便是义务教育的供给侧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