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教育改革开放40年:课程与教学卷

(一)我国古代课程与教学的目标指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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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有着悠久的学校教育史,在西周时期就已经形成了比较成熟的以传授“礼乐射御书数”为主的官学教育体系,意在通过对奴隶主贵族进行伦理道德、军事技能及文化知识等方面的培养,巩固自己的政权。春秋战国时期,随着私学的兴起,我国古代学校教育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在儒家文化传统及农耕型生产方式的影响下,特别注重受教育者人文修养的提升,逐渐形成了以培养“德才兼备”“建国君民”的治术人才为旨归的学校教育系统。儒家代表人物孔子明确指出了学校教育就是要培养志道和弘道的“士”和“君子”,认为“士”就要“行己有耻,使于四方,不辱君命”[1],“君子”则应具备仁、智、勇三方面的素质,所谓“仁者不忧,知者不惑,勇者不惧”[2]。在上述三者之中,仁德是方向,智识是基础,勇猛是动力,因此,仁德当居首位。除此之外,孔子还提出将兼具“仁、智、勇、艺、礼、乐”六方面素质的“成人”,作为人之培养的理想目标,继承并深化了西周“六艺”的教学传统。孟子继续发扬孔子的思想,针对当时“礼崩乐坏”的混乱局面,明确提出了“申孝悌,明人伦”的教育目的,要求学生坚信并践行“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3]的伦理原则,进一步肯定了宗法道德培养的优先性和主导性。儒家“德才兼备,以德为主”的教学目的观基本形成,并在不同历史条件下得到强化与发展。汉代的董仲舒作为儒家学说正统地位的倡导者,认为“君子不学,不成其德”[4],教学需要促进学生在德、智、礼、美等方面的发展,“所谓纲常名教是为德,典章历史之教是为智,文之以礼,冶情于乐是为美”[5],学生的道德养成是教学活动的首要目的,其他各育都要为其服务。当时的官学也均以儒家学说为主要教学内容,以道德教化为主要教学任务。到了宋代,理学和心学逐渐兴起,二者虽在理论主张上有所别异,但均强调伦理道德对于人之发展的重要意义,无论是“格物致知”还是“自存本心”,其最终目的都是教人做人,指向的都是良好的道德修养。与之相应,宋代的各大书院在开展教育活动时无不“重在陶冶人的品格,反对以追逐科举及第为直接目标的官学教育和社会风气,强**育的首要任务在培养人的德性”[6],朱熹制定的《白鹿洞书院学规》就明确提出了为学、修身、处事、接物等重要原则,以实现其“明人伦”的教育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