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2年,清政府颁布《钦定学堂章程》,标志着我国现代教育制度的建立。迄今为止,我国现代课程与教学的发展变革大致经历了清朝末年、中华民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三个不同的发展时期。由于所面对的社会矛盾和社会发展条件各不相同,课程与教学的目标体系也展现出了截然不同的时代特点。
清朝末年,封建统治岌岌可危,有识之士纷纷从教育改革入手,探寻救亡图存之方法。其中,洋务派以“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为指导思想,即视“中学为内学,西学为外学”,由“中学治身心,西学应世事”[7],要求学生一方面掌握中国传统的“四书五经”和伦理道德,另一方面还要学习西方近代的社会制度和科学技术。当时兴办的新式学校,如京师同文馆、天津水师学堂、福建船政学堂等,均致力于精通西学人才的培养,颠覆了以往“君子不器”的传统观念,“新旧兼学”“术德兼优”成为当时理想人才的标准和课程与教学的目标指向。到了19世纪末,康有为、梁启超等人发起维新运动,对教育进行了大规模的革新。在梁启超看来,国民教育的任务就在于养成一种“特色之国民”,即“新民”,其与“旧民”的区别就在于“‘新民’的精神是进取的,思想是自由的,行动是自立的,团体生活是有组织的,是重公德的,是爱国家的,是有毅力尽义务的,是勇敢尚武的”[8]。当时,“万木草堂的课程,不仅讲解孔学、佛学、周秦诸学、宋明理学,而且传授西洋哲学、社会学、政治原理学,及中外史学、中外语言文字学、地理学、数学、格致学。它的‘科外学科’有演说、体操、音乐、图画、射击、游历等”[9],既凸显了西学的重要性,也体现了对于学生多方面和谐发展的关注。
民国时期,时任教育总长的蔡元培在1912年发表的《对于教育方针之意见》中,由“养成共和国健全人格”的目标出发,集中批判了清末“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实”的封建主义教育宗旨,提出了军国民教育、实利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世界观教育、美感教育“五育并举”的教育宗旨,并最终由教育部确定为“注重道德教育,以实利主义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的教育方针。这里所说的道德不同于古代教学中强调的伦理纲常,而是指以自由、平等、博爱为要旨的公民道德,反映了资产阶级对于摆脱封建旧教育束缚,实现个性解放、自由发展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