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正式实施和一系列配套政策的出台,我国民办高等教育进入了以分类管理为主要特征的内涵式发展期。在新法新政背景下,民办高校可以自主选择成为营利性或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两种性质的民办高校将享受不同的财政、税收和土地等配套政策优惠。新政策体系为今后民办高等教育制度的变迁奠定了法律和政策基础。
在内涵式发展期,民办高等教育不断创新发展融资模式,许多民办高校采取上市和协议控制架构模式(VIE模式),正式走向资本市场。如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举办方成实外教育有限公司、宇华教育集团、新高教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教育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在港交所挂牌上市。民办教育公司上市机遇与挑战并存,风险与收益同在。一方面,上市意味着可以融资,获得更多资金;另一方面,上市融资要求公司管理部门能够驾驭资本市场变动带来的风险,预防资金链断裂对教育带来的冲击。
同时,随着党的十九大对高等教育发展提出“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新要求,我国民办高等教育也加快内涵建设,积极推进民办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进一步加强民办高职院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