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教育改革开放40年:民办教育卷

二、加强党对民办高校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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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指出:“办好我国高等教育,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掌握党对高校工作的领导权,使高校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民办高校是我国高等教育的一支重要力量,也必须成为党领导的坚强阵地。[11]2016年12月2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指出民办学校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任。

文件要求:要充分认识做好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对民办学校的领导,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确保学校按照党的要求办学立校、教书育人。要加大民办学校党组织组建力度,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健全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要选好管好民办学校党组织书记,从严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提高党性觉悟和素质能力,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巩固民办学校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阵地。要将民办学校党的建设纳入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指导督促和基础保障,不断提高民办学校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当前,民办高校的党建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比如,对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的人片面认为民办高校生存的根本是抓教育质量、抓学科建设、抓市场开发,没把党建工作放到应有的重要位置;党建工作基础薄弱,部分民办高校党的组织体系不健全,尤其是缺少真正懂党建、善于抓党建的专业人才。改进民办高校领导管理体制是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重点,向民办高校选派党委书记是加强党对民办高校领导的重要举措,民办高校要利用好党委书记选派的重要契机,积极探索建立既能体现党委政治核心地位又能发挥民办高校办学优势的领导管理体制,形成在党的领导下推动学校健康发展的有效机制。近两年,贵州、黑龙江、江苏等省纷纷制定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落实性文件,积极推进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各省民办高校积极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党建领导工作的要求开展工作,陕西、福建、吉林、河北、江西等1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行或试行上级委派民办高校党组织负责人,并由该负责人兼任政府派驻学校的督导专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