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教育改革开放40年:学前教育卷

四、协同共育初步发展阶段(2006年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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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幼儿园在三方协同共育中发挥主导作用

随着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快速发展,教育理论和实践均得到长足发展,教育质量得到大幅提升。在幼儿教育领域,幼儿园教育质量的提升增加了其在幼儿园、家庭、社区协同共育关系中的调控功能。

2013年教育部发布《幼儿园工作规程(修订稿)》,2016年发布新的《幼儿园工作规程》,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在幼儿园任务方面,强调“幼儿园同时面向幼儿家长提供科学育儿指导”,改变了1996年“为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的表述。对幼儿园任务阐述的变化弱化了幼儿园托幼服务的功能,强化了幼儿园的教育功能,体现了幼儿园从被动服务到主动指导的转变,明确了幼儿园在家园合作中的主导地位。在家园合作内容方面,幼儿园的工作内容更为丰富,如幼儿园需定期分析、评价幼儿健康发展状况并及时向家长反馈结果,每周向家长公示幼儿食谱。此外,增强了幼儿园对家庭教育进行指导与监控的能力,如明确要求幼儿园开展反家庭暴力教育,并及时上报幼儿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情况。在家园合作方式方面,从1996年幼儿园“可实行对家长开放日的制度”转变为“应当建立家长开放日制度”,进一步丰富了家园合作的途径。在与社区合作方面,从“支持社区开展有益的文化教育活动,争取社区支持和参与幼儿园建设”转变为“充分利用家庭和社区有利条件,丰富和拓展幼儿园的教育资源”,这实际上是幼儿园从单方面向社区靠拢到利用社区优势条件的转变,凸显了幼儿园在三方中的主动性、引导性的地位。

无论是在幼儿园任务、家园合作内容和方式方面,还是在幼儿园与家庭、社区的关系中,幼儿园的角色都由“服务”转变为“指导”,由“支持”转变为“利用”,其主导地位得到明确。这一转变与近年来学前教育质量提高密切相关。师资队伍、保教质量的提升增强了幼儿园指导家庭教育、利用社区资源的能力。当然,幼儿园在幼儿园、家庭、社区三方关系中主导性地位的确立也是教育政策对三方关系调节作用的表现。这一时期的教育政策鼓励幼儿园、家庭、社区三方的有机结合,并在已有文件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三方有机结合的具体措施,三位一体、协同共育的格局初步建立,三方间的有效互动、高质量合作是政策探索的重点。在一系列政策中,较为明显的变化体现在幼儿园在三方关系中的转变,即幼儿园被赋予一定的调节三方关系的职能,在协同共育中发挥着主导性、引领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