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
随着时间的推移,幼儿园、家庭、社区三方关系在政策中出现的频率和比重整体呈上升趋势,但所占比重仍较少,且多出现在相关政策的部分章节中。为促进幼儿园、家庭、社区三位一体、协同共育的实现,有必要制定专门的、有针对性的政策,以细化三方合作的内容、途径、标准。西方国家的一些做法和经验值得我们借鉴。例如,美国在20世纪90年代实行《家长/家庭参与项目国家标准》,并在21世纪初修订这一文件,颁布《家庭与幼儿园合作国家标准》,形成了主要包括评价等级、使用指导、内容维度、目标和指标等方面的更加科学的框架内容。[13]
(二)建立管理制度与监督评价体系
政策管理和行政管理是现代国家实现社会控制的两种手段,就其共同点而言,二者都是国家机关管理活动的表现形式,都以管理对象的决策、调节、控制为主要内容,二者关系密切。[14]在政策管理层面,幼儿园、家庭、社区三位一体、协同共育的关系已经建立,有了初步的互动内容与途径,但并未在实践中得到有效践行。为促进幼儿园、家庭、社区三位一体、协同共育的真正实现,有必要加强行政管理,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监督评价体系,对幼儿园、家庭、社区三方关系进行考核与监督,以保证政策的有效落实。除了国家的相关法规和各级管理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外,幼儿园、家庭、社区三方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比如家园联系制度、家园社区共育工作章程、开门办园制度等。通过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使得幼儿园、家庭、社区三方能明确自己在协同共育中所承担的责任,从而促进三方协同共育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