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进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这一崭新历史时期,学前教育作为我国建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和满足民生重大需求的重点领域,成为我国政府教育改革的重要着力点之一。2010年,我国明确提出“政府主导”“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农村学前教育进入发展的春天。
(一)明确提出政府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的主导地位与主要责任
2010年出台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并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努力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努力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为实现上述目标,《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政府主导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的主要职责。第一,纳入规划。明确要求“各地要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将幼儿园作为新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优先建设,加快发展”。第二,加大投入。着重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农村学前教育的投入”,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在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中的职责。从2010年开始国家实施推进农村学前教育项目,重点支持中西部农村地区;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必须要安排专门资金,重点建设农村幼儿园,在农村园舍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公用经费、资助困难群体等方面加大投入。第三,多种形式扩大资源,逐步完善县、乡、村学前教育网络。一是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安全、适用的幼儿园;二是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富余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优先改建幼儿园;三是独立建园、设分园、联合办园,在人口分散地区举办流动幼儿园、季节班等,配备专职巡回指导教师,逐步完善县、乡(镇)、村学前教育网络。第四,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对村幼儿园的示范指导作用。第五,优先倾斜。一是重点支持中西部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发展学前教育,并设立推进农村学前教育重点项目,由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二是着力保障留守儿童入园,接受学前教育。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再次明确提出要“理顺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建立健全国务院领导、省市统筹、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