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地方经济发展严重不平衡,东西部地区间、城乡间发展差距较大。我国开始实施“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后,各县(市、区)义务教育经费来源于其财政收入。但县域间经济发展的差距,导致义务教育县域间存在严重的不平衡状况:经费投入的不平衡、物资设备配置的不平衡、师资的不平衡以及由此而导致的义务教育质量的不平衡等方面。义务教育的本质是实现教育的公平,这种公平不仅体现在入学机会、教育过程的公平上,同时还要达到教育结果的公平。而“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在我国基本实现“普九”目标之后,只有进行相应的政策上的调整,才能应对新的社会条件下对义务教育新的目标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