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政策同属于社会规范。社会规范是调整人们社会关系的行为规则,是人们社会行为的规矩、社会活动的规则。它是人类为了社会共同生活的需要,在社会互动过程中衍生出来,约定俗成,或者由人们共同制定并明确施行的。任何主体的社会行为对社会生活及社会秩序都有着直接的影响,因而需要有一定的社会规范加以规定。20世纪以来,法律与社会的联系愈发密切,并向社会各个方面渗透。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都开始通过法律来调节,新兴的法律部门不断涌现。可以说,现代国家的发展,正是在法律的规范和促进下得以实现的。政策作为执政党在一定历史时期,为调整特定的社会关系和实现特定的任务而规定的路线、方针、规范和措施等,也是现代国家推动社会进步、协调社会发展的一种重要形式,与法律关系密切,相辅相成。在40年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过程中,特别是在教育立法从无到有、从粗陋到初步体系化的过程中,教育政策无疑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教育是人类社会的一种极其重要的、广泛存在的社会实践活动,它与国家和社会的经济发展、人才培养密切关联。18世纪以来的社会现代化进程给予教育的最大影响就在于孕育和产生了普及的、社会化的、与现代工业相结合的现代教育,它区别于以往任何一种教育的一个特征就是教育教学活动的日益复杂化。而任何国家要对教育进行有序的、科学的管理,就必须把教育管理置于科学的法律与政策之下,实现国家教育管理的有序化。教育法律与政策在组织和调控教育发展方面的作用,表现在它规定了国家机关在组织和调控教育方面的职权和职责,使教育事业做到有序发展。现代各国都充分认识到教育活动的复杂性及教育的重要意义,无一例外地通过国家强制力来推行普及和发展教育的法律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