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8月,刚刚恢复工作的邓小平就亲自召开了科学和教育工作座谈会,发表了著名的“八八讲话”,批评了“两个估计”,充分肯定了新中国成立后17年教育工作的成绩,肯定了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为教育战线全面拨乱反正、整顿教育教学秩序奠定了思想和理论基础。[1]
“**”期间,新中国成立以后逐步建立起来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制度遭到否定,高等学校的教育秩序彻底陷入混乱状态。直到1972年,大多数高等学校才开始恢复招生,但是明确规定:只选拔具有两年以上实践经验的优秀工农兵入学,不招收应届毕业生,取消文化考试,实行“自愿报名、群众推荐、领导批准、学校复审”的办法。1977年,邓小平在关于科学和教育问题的谈话中,就尽快改变“**”中实行的高等学校招收工农兵学员制度,以及恢复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问题,提出了两条重要意见:第一,高等学校要恢复文化考试招生制度;第二,提倡高等学校招生“两条腿”走路,允许高中毕业生直接上大学。1977年8月13日,根据邓小平关于改革高等学校招生制度的指示精神,教育部在北京再次召开了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座谈会,会议传达了“八八讲话”精神,经由代表们讨论产生了招生工作意见,报送给邓小平审阅修改。9月25日,高等学校工作会议结束,会议确定了当年的招生政策,恢复高考终于确定下来。10月5日,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了招生工作文件。10月12日,国务院正式批转了教育部根据邓小平指示制定的《关于1977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该意见规定:废除推荐制度,恢复文化考试,实行德、智、体全面化考核,择优录取;修改政审标准,贯彻“重在表现”的原则;考生要具有高中毕业或与之相当的文化水平。该意见还提出,凡是工人、农民、上山下乡和回乡知识青年、复员军人、干部和应届高中毕业生,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报考。具体招生办法是:自愿报名,统一考试,地、市初选,学校录取,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由于当年招生考试工作准备时间较短,所以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1978年,教育部决定从当年起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全国统一命题,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考试。与此同时,教育部还联合中国科学院着手恢复了研究生教育,研究生招生采取“本人自愿申请报考,经所在单位介绍,向招收单位办理报名手续,经过严格考试,择优录取”的办法,从1978年5月开始,在全国进行了招收研究生考试。恢复高考制度是教育战线拨乱反正的重要突破口,是教育事业全面恢复的一个重要标志。